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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时间:2014-06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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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系部: 2014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,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作用,着力研究阐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,着力研究解决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,着力研究探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前沿和江苏历史文化发展问题,努力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,为建设文化强省、社科强省服务。 二、选题要求 省哲学社科规划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、新论断、新举措,拟定了一批研究选题,汇编为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4年度《课题指南》(见附件1)。选题主要确定研究范围、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,申请人可据此确定申报选题,也可另行设计具体题目。依据《课题指南》条目申报的选题,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、方法和侧重点,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修改。 鼓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,自选课题与按《课题指南》设计的课题在评审程序、评审标准、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。跨学科课题要以“尽量靠近”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。 三、申报条件 1、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;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或者具有博士学位(含处级以上行政职务)。 2、重点项目申请人:须具有副高级(或相当于副高级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;青年项目申请人:(包括课题组成员)年龄不得超过36周岁(1978年6月6日后出生)。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 3、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社科基金项目,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;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(含三个)项目的申请。 4、在研的国家、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。曾经承担国家、省社科基金项目,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、撤项的不得申报(自中止、撤项之日起三年内)。 5、申请人要按照《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》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,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并查实后,取消三年申报资格;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。 四、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青年项目,资助经费分别为6万、4万、4万。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。申请人应按照《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规定,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。 五、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 1、基础研究一般为3年,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,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,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。 2、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,一般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,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,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原则上须刊登省委宣传部《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》,才能结项。 六、课题评审 本年度课题评审采取异地专家通讯初评和会议复评相结合的办法。初评采用网上评审匿名《论证活页》的方式进行。 七、申报及材料要求 1、从今年起,省社科规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。申报者通过“省社科基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”进行网上申报(网址:http://xmsb.jschina.com.cn/)。申报系统使用方法详见附件4“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”。为保证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申请书的一致性,请申报者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操作打印《申请书》(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,中缝装订)。 2、请于7月4日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。包括:《申请书》1式4份,其中3份采用“1夹2”的方式叠放,另1份单独提交供学校留存。 联系人:宋广侠,联系电话:83628070 相关附件.rar(请点击下载) 教科处 2014年6月27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