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部:
根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农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下发通知(农专委〔2015〕3号)相关要求,我院决定组织参加此次成果评比活动,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办法(附件1)的相关要求,填写成果申请评审书(附件2),并于5月25日前将成果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送至教科处。
附件.rar
教科处
2015年3月24日